从国办47号文看政府网站发展的四个升维

2017-05-18 来源/作者: 国脉电子政务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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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解读专家:

  国脉互联总经理、首席规划师  郑爱军

  国脉研究院院长  唐鹏

  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〕47号)于近日发布,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的发展背景下,文件对政府网站发展的总体要求、职责分工、开设整合、网站功能、集约共享、创新发展等进行了明确要求,这不仅是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06〕104号)发布12年来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提出详细要求,也是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16〕8号)提出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、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、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”以来,首次全面系统地围绕政府网站从发展理念、管理视角、服务内容、设计规则、安全保障等多角度的规划与阐述,国脉研究院作为中国“互联网+政务”首席智库,常年深耕于政府网站、电子政务、政府信息化等领域,近期将推出国办47号文系列解读,供各位政府网站决策者与工作者参考。

  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》(下称“指引”)是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背景下面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纲领性文件,从管理、价值、角色和品牌方面提出了四个升维方向。

  第一,管理升维。明确“办公厅(室)”为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,负责推进、指导、监督全国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。

  《指引》要求,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,负责推进、指导、监督全国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。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办公厅、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(室)是本地区、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,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办公厅(室)是本系统网站的主管单位。主管单位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,做好开办整合、安全管理、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。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厅(室)承担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。

  长期以来,我国政府网站建设与发展在某种程度受制于管理机制的束缚,缺乏体系化规划、建设与绩效考评引导,缺乏主管部门的重视也导致经费、人才等方面的短缺。据国脉研究院调研了解,因各地区发展实际差异,各地政府网站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基本涉及**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、**信息中心、**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**厅电子政务处/室等单位,另外在内容编辑与技术维护的分工上各有差异,有的电子政务管理部门仅仅负责技术承建工作。《指引》对政府网站主管单位、安全保障部门以及ICP备案等部门的明确分工,从根本上厘清了政府网站建设运营的职责分工。

  第二,价值升维。明确要求提供“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”。

  《指引》在基本原则里指出,围绕企业群众需求,推进政务公开,优化政务服务,提升用户体验,提供可用、实用、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。

  从政府网站原有的三大定位“信息发布、互动交流、在线办事”来看,提供资讯信息一直是各级政府网站强调的重要工作,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,与网络舆情也密切相关,因此,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对政府网站评价的重要内容是信息发布频率、发布数量等硬性指标,而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的趋势下,在政府大数据能量亟待爆发的当下,在政府数据开放正在决定竞争优势的形势下,如何从“信息”走向“数据”、“服务”和“产品”成为政府网站在新的发展阶段需要面对的重要命题。在众媒时代,政府网站已经无法在“信息发布”的领域占据优势,除了保有权威信息源的地位,但在传播上已经被微博、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冲击而无法形成影响力,但是,政府网站从信息服务走向数据服务的价值升维,也符合国家在大数据、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领域的文件要求,针对政务信息资源梳理、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编制、全量信息资源目录设计、城市数据词典构建等,国脉研究院已在南宁、河北、舟山、佛山等多个省市推进。

  第三,角色升维。明确要求政府网站要“主动服务政府工作”。

  《指引》要求,要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,灵活设置专栏专题,共同策划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专项活动,主动服务政府工作。

  在移动互联网裹挟下的新技术、新思维、新模式来袭之后与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开展之前,中国政府网站实际进入了一个青黄不接、自娱自乐的停滞期,唯一被记住的方式是以各种奇葩新闻登上新闻头条,而究其根本原因是尚未找到自己的存在感与价值,所以为了发布信息而发布信息,所以才会出现“悬浮照”这类新闻。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背景下,政府网站只有深度与政务服务、政府工作互动,才能创新更大价值,才能真正激发在线的服务潜力,才能真正体现“互联网+”的乘数效应。政府网站服务政府工作的方式并不只有宣传推广,随着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,智能推送、智能客服、在线直播、在线信访等等均可以成为政府推进政务公开、为民服务的利器。

  第四,品牌升维,明确提出“各地区、各部门可根据区域特色或部门特点设计网站徽标”。

  《指引》指出,徽标(Logo)是打造政府网站品牌形象的重要视觉要素。各地区、各部门可根据区域特色或部门特点设计网站徽标,徽标应特点鲜明、容易辨认、造型优美,便于记忆和推广。

  对政府网站的徽标(Logo)设计、域名、标签等要求首次提出要求和建议,这是政府网站发展史上的首次,而在美国则早有发布政府网站设计规范、源代码等材料,并开放下载,供各级政府网站在线获取使用。对于中国而言,专门为政府网站定制特色化网页设计的越来越多,但可能由于缺乏明确指引,到目前为止,政府网站拥有自己独特的logo的微乎其微,最常见的就是用国徽加政府机构名称,此外就是以“中国·××”居多。《指引》对政府网站徽标(logo)设计的建议具有两方面的意义,一是可以更多提升政府网站的辨识度,使政府网站为本地区的发展增色添彩,二是政府网站logo作为品牌形象的重要视觉要素,开放设计政府网站logo意味着更多的创新通道将被开启。

  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》系列解读:

  从智慧型政府网站到智慧政府还有多远?

  一份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》,“数据”二字为何出现了56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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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人:zhangzheb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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